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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

    东营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二、受理依据
    (一) 按照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您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向相关部门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1.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2.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3.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1)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3)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4)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5)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6)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7)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4.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3)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5.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1)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2)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3)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6.其他政府信息
    (1)行政行为的依据;
    (2)行政行为的程序;
    (3)行政行为的时限;
    (4)救济途径和时限。
    (三)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三、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表(网络、信函、传真、当面等)→受理机关审核→受理机关按规定办理材料审核、保密审查、报请批准、征求第三方意见、协调确认等→受理机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延长15个工作日答复,受理机关出具《延期答复告知书》)→按照权限提供政府信息(完全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信息不存在等)→申请人签收确认→办理完毕
    2.如受理机关审核不通过→登记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给申请人→申请人予以补正→重新提交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二)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普发性文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中 查阅或通过站内的搜索引擎查找。
    (三)请认真填写表格,根据东营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可以向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站申请、电话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现场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