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60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法制办拟定了《东营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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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
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