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区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39.2亿元,同比增长2.7%。按照所在地分,城镇实现131.6亿元,其中,城区为129.8亿元,乡村实现7.5亿元。分行业来看,全区批发业实现零售额7.3亿元,同比增长58.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23.7亿元,同比增长0.3%;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7亿元,同比下降2.5%;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3亿元,同比增长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