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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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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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部门(单位)意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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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加以控制并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为此,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经对相关部门进行两轮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提交会议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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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列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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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社区办、区机关事务局、东营环保分局、胜利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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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商部门意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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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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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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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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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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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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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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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无论是否批准),列入区审计局对部门、单位例行审计的延伸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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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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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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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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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区政府专题研究以总投资500万元、5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进行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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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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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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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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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增加“安全评估、概算编制”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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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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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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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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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项目单位推算出前期经费数额,报发改局牵头单位组织财政部门核定,由区政府批准;对改造类项目放宽签证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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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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