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新办、变更、换证、迁入、迁出、预赋码、注销、废置恢复、补证九种业务 |
联系电话 | 8251370 |
办理地址 | 东营区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发[1989]75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令《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令)。 |
许可条件 | 《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组织机构,应当办理组织代码登记。” |
申请资料 | 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新办、变更、换证申报材料 1、下列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一份(A4 纸型): ——国家机关: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村民委员会: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登记证:民办非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新办时法人不能亲自到场时,需经办人带一份由法人亲笔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新办单位必需从网上申报:网址:http://wsbl.daima.sd.cn/login.jsp或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网首页。 3、单位公章;4 、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注:变更、换证时需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 迁入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公章;4、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法人不能亲自到场时,需经办人带一份由法人亲笔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迁出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 预赋码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申报材料 1、工商、国税、地税、银行出具的注销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代码证书原件如有丢失情况请先到报社挂失) 4、分公司需上级单位出具注销的证明5、机关、事业、村委会单位需提供撤销文件;社团单位、民办非单位需出具民政局的注销证明。 废置恢复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公章;4、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补证申报材料 1、挂失的报纸一份;(东营日报、胜利日报、经济导报)2、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公章; 5、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审核材料-受理-录入-上报省局--扫描上传电子档案-发证-制卡 |
办理部门 | 东营市东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证件和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