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核 |
联系电话 | 8261258 |
办理地址 | 新区2号办公楼北楼6楼 |
相关法律法规 | 《渔业法》、《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
许可条件 | 1、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属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东营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 2、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 3、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4、不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 5、申请水域滩涂没有计划设置其他水域滩涂使用权; 6、申请水域滩涂不存在管辖异议; 7、申请水域滩涂界址、面积清楚,无权属争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申请资料 | 1、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申请书; 2、申请水域滩涂的坐标图; 3、海域使用证和水域滩涂相关证明材料; 4、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当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 |
办理程序 | 申请—审核—批准—登记造册、公告。 |
办理部门 | 区海洋与渔业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6:00) |
办理时限 | 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