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上报种畜禽场验收所需材料 |
联系电话 | 0546-8260159 |
办理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13号 |
相关法律法规 | 种畜禽管理条例 |
许可条件 | (1)申请验收发证报告;(2)种畜禽场验收发证申请表。 |
申请资料 | 无 |
办理程序 | 批准建立投产的种畜禽场,在经营推广种畜禽60日前,向市畜牧局提出验收发证申请, 接到验收材料3日内,市畜牧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通过听取场家的情况介绍、考查现场、审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得出初步结论,并通知场家。经验收合格的种畜禽场在7日内上报省畜牧办并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办理部门 | 畜牧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季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4:00—18:00 |
办理时限 | 15日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