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口的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联系电话 | 8253566、8202495 |
办理地址 | 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交通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
许可条件 |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三)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 |
申请资料 | (一)书面申请一份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资料一份 (四)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五)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办理程序 | (一)提交申请材料 (二)实质性审查 (三)现场勘查 (四)出具审查意见 (五)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
办理部门 | 区交通运输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附件 | 1664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