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审批 |
联系电话 | 8253516 |
办理地址 |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许可条件 | (一)有合法的木材来源渠道,并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匹配;(二)符合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发展规划要求;(三)有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四)有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数和技术人员;(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无违法经营加工记录。 |
申请资料 | (一) 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二) 《木材经营加工申请表》;(三) 木材经营加工固定场所证明及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证明;(四) 企业名称工商核准等证明材料;(五) 相应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发证) |
办理部门 | 区林业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法定20个工作日 |
所需资料下载 | 网站www.dyqly.gov.cn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