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
联系电话 | 8253515 |
办理地址 |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一)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 (一)申请书,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办理程序 | 申请--填表、准备材料--实地审核--审查材料--批准(发证) |
办理部门 | 区文广新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证件和材料齐全,现场合格,当场办理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