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 |
联系电话 | 8253515 |
办理地址 |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1.《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2.《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许可条件 | 1.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3.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4.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对全国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南京市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5%;5.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6.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申请资料 | (一)合营中方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项目申请书;2.合营中方的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影院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材料、银行资信证明;3.合营外方的资格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4.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电影院名称预核准通知书;5.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6.法律、法规和审批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所在地省级商务行政部门在征得省级电影行政部门同意后,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报商务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备案。对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获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电影院,应自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省级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四)外商投资电影院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向省级电影行政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 2、审核; 3、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
办理部门 | 区文广新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证件和材料齐全,现场合格,当场办理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