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 |
联系电话 | 8260769 |
办理地址 | 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 |
许可条件 |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申请资料 | 1.登记备案申请表及项目请示;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新设立企业而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需出具各出资方关于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等有效文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3.项目简介或项目申请报告(胶印)。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提交项目简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 4.发改部门节能审查意见; 5.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需提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价意见(原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审查--批准 |
办理部门 | 东营区发改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6:00)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所需资料下载 | 登记备案申请表及项目请示进入邮箱dyqfgjlx@163.com,密码dyqfgjlx1504获取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