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文物商店设立许可 |
联系电话 | 8253515 |
办理地址 |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1.《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许可条件 | 1、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拟设立文物商店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文物的种类。 3、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4、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证明材料; 5、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的证明文件或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 2、审核; 3、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
办理部门 | 区文广新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证件和材料齐全,现场合格,当场办理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