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图书报刊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
联系电话 | 8253515 |
办理地址 |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1.《出版管理条例》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许可条件 |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申请资料 |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4: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申请--填表、准备材料--实地审核--审查材料--批准(发证) |
办理部门 | 区文广新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证件和材料齐全,现场合格,当场办理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