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联系电话 | 8253515 |
办理地址 |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关法律法规 | 1.《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
许可条件 | 1.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及物业管理资质;2.有经工商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4.有健全、完善的网络传输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及附属设备;5.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所要求的资金、相应场地、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安全管理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 1.申请书(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证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尚不具备与该社区联网的条件);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及物业管理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4.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5.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所要求的资金、相应场地、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证明文件;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带原件);7.网络传输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附属设备清单复印件;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 2、审核; 3、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
办理部门 | 区文广新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证件和材料齐全,现场合格,当场办理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