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法人企业升级补贴核发 |
联系电话 | 8261267 |
办理地址 | 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新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汇处东北角一楼北大厅) |
相关法律法规 |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5号)、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99号) |
许可条件 | 在本区行政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法人升级补贴: 1.2012年4月1日后登记注册,距申请时不满两年; 2.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 3.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 |
申请资料 | 1、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法人企业升级补贴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更换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3、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法人身份证;5、企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6、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7、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8、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9、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及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大厅初审--系统查询--社保查询--工商核查--实地认证 |
办理部门 |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随市里政策要求办理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附件 | 14702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