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联系电话 | 0546-8261175 |
办理地址 | 新区3号办公楼313房间 |
相关法律法规 |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 |
许可条件 |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
申请资料 |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范围;(二)资金筹集方式;(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四)基金管理方式;(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八)中止缴费的条件;(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办理程序 | 初审-受理-修改-备案 |
办理部门 |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数据规定符合要求的方案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手续不全数据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方案,5个工作日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