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企业参保人员工龄认定 |
联系电话 |
0546-8261175 |
办理地址 |
新区3号办公楼313房间 |
相关法律法规 |
(77)教计字477号、(79)教计字503号、国家劳动总局(81)劳险字5号、(81)劳险便字30号、(87)教计字160号、(88)鲁劳险字第258号、鲁教发(1989)135号;(77)鲁卫办字第82号、民发[1979]53号、劳人险函〔1982〕26号、劳人薪〔1986〕5号、(88)卫人字第22号、人薪司函[1990]7号;〔64)中劳薪字第344号、〔80)劳险便字41号、〔80)鲁劳薪便字第8号、(82〕鲁劳薪字第208号、〔84〕鲁劳薪函字第9号;〔88〕(劳险字第087号、鲁政发〔1988〕133号、劳险司函字〔1989〕21号、鲁人工字〔1991〕2号、鲁人工〔1992〕3号、鲁劳社发〔1999〕215号、劳社厅函〔2002〕323号、鲁劳社函〔2006〕121号等 |
许可条件 |
需要进行工龄认定的企业参保人员 |
申请资料 |
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审核表》1份;外地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未参保证明;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认定连续工龄的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初审-受理-工龄认定 |
办理部门 |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即时 |
所需资料下载 |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专区-企业养老保险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