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联系电话 | 0546—8251392、8237172 |
办理地址 |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资料 |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四)房屋及建筑物拆迁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六)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消防设计审查证明(原件、复印件); (八)防雷工程设计审查证明(原件); (九)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原件、复印件); (十)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原件、复印件); (十一)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原件); (十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十三)人防许可证明(原件); (十四)配套费缴纳通知单(原件); (十五)墙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十六)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及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十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复印件); (十八)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原件、复印件); (十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
办理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17502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