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 |
联系电话 |
8260190 |
办理地址 |
新区3号楼北楼225 |
相关法律法规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许可条件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 |
申请资料 |
(一)辨识、分级记录;(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
办理程序 |
(一)申请受理;(二)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
办理部门 |
区安监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6:00)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内完成 |
所需资料下载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