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备案》核发 |
联系电话 | 8260190 |
办理地址 | 新区3号楼北楼225 |
相关法律法规 |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13号令) |
许可条件 | 重点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无条件限制。 |
申请资料 | (一)《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备案证明》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规划选址文件;(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
办理程序 | (一)申请受理;(二)资料审核,现场审查;(三)符合条件,颁发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书面说明。 |
办理部门 | 区安监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6:00)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内完成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