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联系电话 | 8251382 |
办理地址 |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
许可条件 |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
申请资料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对于备案制项目,须出具由发改部门或者经信部门的立项文件 3、建设单位名称预约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等 |
办理程序 | 1、由东营分局确认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2、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除外) 3、建设单位将环评审批文件(纸版及电子版)报东营环保分局 4、东营分局组织召开建设项目联审会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5、根据审查意见,通知建设单位。 |
办理部门 | 东营环保分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报告书30个工作日 、报告表15个工作日、登记表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所需资料下载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附件1)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附件1 | 14895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