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对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关闭、闲置或拆除审批 |
联系电话 | 8251382 |
办理地址 |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
许可条件 | 企业、事业单位 |
申请资料 | 建设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申请(红头文件) |
办理程序 | 1、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2、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批文 |
办理部门 | 东营环保分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