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异动 |
联系电话 |
8202209 |
办理地址 |
新区1号办公楼301办公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7]26号)》 |
许可条件 |
(一)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二)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三)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打印转学证、转学证回执单;(四)转学学生提供合格转学材料 |
申请资料 |
(一)《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二)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计划生育证明(五)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转学证回执各两份,并在转学证盖章--转入学校在回执单盖章并从网上提交转入申请--转入教育局在回执单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入审批--转出学校留一份回执单,并从网上提交转出申请--转出教育局留一份回执单,在转学证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出审批、异动--转入教育局留一份转学证,并进行网上转入异动--转入学校留一份转学证并完善学生信息 |
办理部门 |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
办理时间 |
每周三、周五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