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联系电话 |
牛庄镇:8291166;六户镇:8371017;史口镇:8281330;龙居镇:8113178;辛店 |
办理地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许可条件 |
1.依法登记结婚;2.双方具有本省户籍,或一方具有本省户籍,一方具有外省户籍,已经纳入我省计划生育管理;3.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在生育或收养;4.其子女未满14周岁或者女方未满49周岁. |
申请资料 |
1、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结婚证及复印件;3、申请人生育状况证明;4、夫妻近期二寸合影照片三张(丧偶或离婚者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
办理程序 |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其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3、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对有举报或者事实不清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其受理机关。 |
办理部门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