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杂项用电业务办理 |
联系电话 |
0546-8257991 |
办理地址 |
宁阳路98号中心营业厅 |
相关法律法规 |
(一)《电力法》; (二)《合同法》; (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四)《供电营业规则》 |
许可条件 |
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需在五天前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须在更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
申请资料 |
1、《杂项用电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前往供电公司中心营业厅办理。 |
办理部门 |
国网山东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 |
办理时限 |
无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