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更正登记 |
联系电话 |
分局电话:8253538 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后附) |
办理地址 |
各派出所户籍室、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公通[2006]302号) |
许可条件 |
未满二十周岁随生父或生母(未满十八周岁随继父或继母)变更;户籍登记错误更正 |
申请资料 |
变更的:本人书面申请、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更正的: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的原始凭证材料。 |
办理程序 |
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核,市公安局认定 |
办理部门 |
派出所、东营公安分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