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自二○○六年十月十五日起,公安机关对于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均不予办理。 |
联系电话 |
8253538 |
办理地址 |
各派出所、东营公安分局 |
相关法律法规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公通[2006]302号) |
许可条件 |
户籍登记错误 |
申请资料 |
个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始凭证资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
办理程序 |
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核,市公安局认定 |
办理部门 |
各派出所、东营公安分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5:3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每次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