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联系电话 |
8261130 |
办理地址 |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许可条件 |
1、具有合法、有效的来历证明,且来历证明所记载的拖拉机所有人与申请人身份证明符合;2、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3、已经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联合收割机自愿,其他规定除外)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
申请资料 |
1、填写《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拖拉机来历证明及复印件; 4、国产拖拉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的进口凭证; 5、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发动机和拖拉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 |
办理程序 |
受理申请--对车辆进行唯一性认定--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条件的,核发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办理部门 |
东营区农业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1日为2:00-6:00) |
办理时限 |
受理后,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